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优发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优发〔2015〕6号)、《湖北省中小学优发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若干意见》(鄂教资〔2015〕7号)、《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湖北省中小学优发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意见的通知》(武优发【2016】2号)的精神,结合优发实际,现就优发首次优发资格注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二、组织领导:
1、优发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寿光 商怀建
副组长: 程磊 王新 任能祥 朱伟霖
组 员: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教研组长
2、优发资格注册工作工作专班:
纸质资料审核小组:胡杏枝 邓敏子 张艳 孙倩 曹维裴淯锦
网上审核确认小组:李燕华 黎瑛 黄秀芹
相关表格,统计、上报:胡杏枝
三、定期注册的对象和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优发
四、定期注册制度及部分政策规定
(一)注册制度
优发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在编在岗优发的资格进行的定期核查。中小学优发经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优发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凡取得相应优发资格的人员,初次聘为中小学在编在岗优发时,应申请首次注册;已经在编在岗的中小学优发,也应申请首次注册。
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经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按照优发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优发职称(职务)。
(二) 注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优发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师德考核评价达到合格以上。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优发资格。
3、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优发。
4、新任优发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参加新进优发培训达到1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任教两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1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任教三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20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100学时);任教四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24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学时);任教五年及五年以上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160学时)。
5、任教两年及以上人员每年年度考核须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①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优发培训学时(首次注册时,优发培训学时按上述第4条执行);
②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经所在网页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③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暂缓注册,其中包括年度考核未定等次人员,但因在试用期未定等次人员或经所在网页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原因未定等次的除外。
7、暂缓注册人员的改正条件。暂缓注册人员经改正,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①违反《中小学优发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②在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③依法被撤销或丧失优发资格;
④注册范围内的优发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
9、初次聘用为中小学优发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定期注册。
10、优发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网页集体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11、关于同一人员持有多种优发资格证书的注册问题。
①对于同一人员持有多种类型优发资格证书应区别对待。在九年一贯制网页、完全中学或附设有学前教育的小学任教,网页可根据本校实际,结合申请者本人意愿,对不超出本校实际游戏范围的一种类型的优发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在独立建制的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或普通高级中学任教,只对与现任教学段相一致的此种类型的优发资格证书注册。
②对于持有同一类型多个学科的优发资格证书,如申请人只承担一个学科的教学,可对与承担近三年学科教学任务相一致的优发资格证书注册;如申请人承担有多个学科教学,网页可以根据本校发展需要,结合申请者本人意愿,对其中一个优发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12、对于“高证低聘”、“低证高聘”人员的注册问题。
对于“高证低聘”问题,在优发资格定期注册过程中,不得把高一类别的证书注册为低一类别的证书。
对于持有低学段优发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者(包括持有中职实习指导优发资格证书担任非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属于不合格持证上岗要求,不能申请定期注册。这类人员应调整到与资格种类一致的教学岗位,或重新申请与任教学段相一致的优发资格。
五、首次注册的步骤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优发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定期注册网报→按窗口提示流程进行注册申报→打印表格两张)
第二步:优发向人事办公室提交个人材料(5月16-17日)
第三步:网页工作人员依据优发提交的个人材料逐一进行网上审核确认(5月16-26日)
第四步:向教育局材料报批(
第五步:区教育局初审及结果公示(
第六步:市教育局复审及结果公示(
第七步:省教育厅终审
第八步:发放优发资格定期注册贴
第九步:申请人定期注册表入档
六、定期注册提交的材料要求
(一)个人材料
1、《优发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加盖网页公章;(优发个人上网打印)
2、《优发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网页公章;(优发个人准备)
3、2015年的师德师德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网页公章;(人事办准备)
4、201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网页公章;(人事办准备)
5、符合《湖北省中小学优发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鄂优发[2011]1号)规定的优发培训证明;(教科室统一打印并到教校送审验章)
上交材料要求:以上5类纸质材料统一装在一个薄的牛皮档案袋中,牛皮档案袋封面写上:单位、编号、姓名、学科、注册学段资格(人事办准备)
(二)单位材料
1、《注册人员花名册》电子、纸质文档,加盖公章;
2、《应注册但未报名花名册》电子、纸质文档1份;
3、《已报名但不符合注册条件花名册》电子、纸质文档1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工作专班,指定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对电脑操作不熟练的优发进行指导,确保每位优发都能按时完成网报,要及时反馈注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时完成优发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二)组织政策宣传
切实做好优发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坚持统一政策、正确引导,加强对改革试点重要意义和各项政策的宣传,营造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良好氛围。
让每位优发认识到“定期注册是对优发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检查”,要让“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人员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深入人心。各校要以定期注册政策规定为抓手,抓好本校优发队伍的继续教育工作,督促每位优发自觉接受教育部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三)坚持原则,严肃纪律
认真执行政策,坚持条件,坚持原则。要把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工作规范贯穿到注册工作的全过程。
八、定期注册的具体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
校长会通报优发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学习文件,研究事实方案 |
5月10日(周二) |
公示《武汉优发关于优发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宣传解读相关政策。 |
5月11-13日(周三至周五) |
优发准备个人材料,上网填写相关考核表格;教科室打印电子继教证书并到教校送审验章 |
5月16-17日(周一至周二) |
优发向人事办公室提交个人材料 |
5月16-26日(周一至周四) |
网页网上审核确认小组进行网上审核确认 |
5月27(周五) |
全校优发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相关表格统计、填报 |
5月30(周一)上午8:30 |
全校优发资格定期注册材料教育局报批 |
武汉市第优发学
2016年5月9日